便于论证决策
决策过程中有一十非常重要的阶段——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的对象之一是决策程序的研究,论证程序使用的方法、方式是否合乎逻辑,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论证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功能性论证即采用“黑箱”的方法,在实际论证中常采用大量试验来论证决策的可行性;另一种方法是结构性论证,即直接论证程度全局性的,决定性的决策常采用两种方法来论证。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是以程序为基础、为线索,这可以提高决策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提高了决策的准确率、优化度。
节约决策时间
时间就是效益,在当今社会已成为共识。决策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决策,而决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何节约时间,尽快做出决策是每个决策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一项决策都需要收集,处理大量的信息,而这些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决策者不按一定的方式、一定的方法去处理信息是不可能做出及时的决策的。程序化决策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手段,决策者根据
市场需求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聘请专家、顾问,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信息,最后由决策者结合自己的经验作出决策,从而大大减少了决策者的决策时间,在日常事务管理中更能显示其优越性:决策者把日常事务制度化、程序化,把权力下放给下属依程序办事,从而节约时间。
减少组织磨擦
企业内部组织功能不同,但是某一项决策需要几十部门协调完成,协调的主要手段就是程序化,其过程是:在决策者的指导下,根据组织功能由各组织完成程序的某一段,各组织之间达成共识后把其过程程序化。这样大大减少了内部消耗,加强了内部联系,同时加快了决策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