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学》(immunology)是研究机体自我识别和对抗原性异物排斥反应的一门科学。 传统《免疫学》起源于抗感染的研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医学家借用拉丁语immunis表示免疫(immunyty),其原意为免除税役,转意为免除瘟疫。在以后长在半个世纪的历史时期内,免疫一直被理解为机体的抗感染能力,被描述为宿主对病原微生物的不同程度的不感受性。
20世纪中期以后,《免疫学》的发展逐渐突破了抗感染研究的局限。事实上,机体不仅是对微生物,而是对各种抗原都能够进行识别和排斥,以维持正常的生命内环境。所以,免疫是机体识别和排斥抗原性异物的一种生理功能。
现代《免疫学》认为:人体内存在一个负责免疫功能的完整的解剖系统枣免疫系统,与神经和内分泌等其他系统一样,这个系统有着自身的运行机制并可与其他系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维持机体在生命过程中总的生理平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生理功能。
近几十年来,免疫学以其辉煌的成就令人瞩目,免疫学技术的优势有力地推动了医学和生物学各领域的研究,并促进了临床医学的进步。免疫学已经成为医学和生物学领域的带头学科之一。
《免疫学》发展简史
与其他学科一样,《免疫学》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而逐渐发生、发展和成熟的。免疫学的发展可分为原始、传统和现代三个时期。
于是一个免疫学的新理论枣克隆选择学说(cloneselectiontheory)于1958年由澳大利亚学者F.Burnet提出。该学说认为:体内存在识别各种抗原的免疫细胞克隆;抗原通过细胞受体选择相应的克隆重并使之活化和增殖,变成抗体产生细胞和免疫记忆细胞;胚胎时期与抗原接触的免疫细胞可被破坏或抑制,称为禁忌细胞株(forbiddenclone);部分免疫细胞可因突变而与自身抗原起反应。这个理论虽不十分完善,但解释了大部分免疫现象,为多数学者所接受并被后来的实验所证明,可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免疫学理论。
嗣后,细胞免疫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再度兴起。1956年B.Glick发现了腔上囊的作用,1961年J.Miller发现了胸腺的功能,1966年H.Claman等人区分出B细胞与T细胞,并且发现了它们的免疫协同作用,以后又相继发现了T细胞中不同的亚群及其鉴定方法,以及免疫细胞间朴素作用的机制和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限制性。
同时,体液免疫继续向纵深发展。自40年代初确认抗体是血清丙种球蛋白之后,1950年R.Porter用蛋白酶水解获得了抗体的片段,G.Edelman用化学断裂法得到了抗体的多肽链,共同证明了抗体的分子结构;60年代统一了免疫球蛋白的分类和名称;1957年G.Kǒhler和C.Milstein等人用B细胞杂交瘤技术制备出单克隆抗体;1978年S.Tonegawa发现了免疫球蛋白的基因重排。
80年代以来,众多的细胞因子相继被发现。对它们的受体、基因及其生物活性的研究促进了分子免疫学的蓬勃发展,有人称之为“分子免疫学时期”,但从理论上并未突破克隆重选择学说,只是从技术手段上把免疫学研究推向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