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末年
春秋末年,
世卿世禄制度逐渐瓦解,各诸侯国王为争霸图强,纷纷选拔任用贤能之士,以雇佣方法据其职务高低,给予不等的实物 ,如以粟做为俸禄,从而达到招贤强国的目的。战国时期,实物俸禄在各国得以普遍推广,计量单位由斗改石。汉代,
俸禄制度开始正规化。朝廷按官吏不同级别,给予相应的俸禄。
东汉初年
东汉初年,又规定凡官吏俸禄,钱币与实物各半。至南朝梁时,官吏级别实行
九品制,俸禄亦依此而推。北齐官吏级别亦行
九品制,但俸禄不以粟计,而以帛计。隋代俸禄又以粟计,一年分春、秋两次发给官吏。其级别也更正规,如一品为九百石,自一品至
正四品之间各级相差一百石。唐继隋制,然亦有小异:京外官吏俸禄比京官次等;于主要俸禄之外 ,据官吏
品级给予俸食,用于雇佣警卫及
庶仆人员,即统称之“
俸料钱”。唐中期至清末,俸禄以货币为主。
俸料钱在官吏的全部俸禄中所占比重已超过一半之多。同时,因货币在税收结构中成分增加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唐之
俸禄制度已由实物完全向货币化发展、转化。开元二十四年( 736 )唐玄宗正式改革
俸禄制度,统一了俸禄的等级与形式。唐代以后,虽然有时仍然将实物乃至土地作为俸禄,但实行的基本是以货币为主要形式的
俸禄制度。
俸禄制度要求官吏在享受俸禄的同时履行一定的职责 。若官吏违反朝廷有关法令,或有渎职行为,其俸禄便要相应扣除。早在汉代就已对官吏实行罚俸制度。唐代规定,凡文武官员在朝堂上不守礼仪,罚一月俸;举凡推荐人才不当 ,处理公文稽迟,科举考试泄题,无故超假等失职行为,皆处罚俸。至清代,罚俸制度更加严密,如官员在官署酗酒、赌博、推诿等,均要受罚俸处分。
明朝
明朝官员品级和俸禄
明朝官员品级和俸禄(以万历年间为准)
都督俭事 正留守 都指挥使 袭封衍行公
从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 都指挥同知
从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部员外郎 五府经历 知州盐运司副使 盐课提举 卫镇抚
副千户 仪卫 副招讨 宣抚司副使 安抚使安抚
大理寺正 詹事 丞 中允 侍读
留守司经历 都司经历 断事 百户 典仗正
神乐观提点 长官司副诏讨 宣抚俭事 安抚同知 善世正
鸿胪寺丞 大理寺副 京府推官 布政司经历 布政司理问
都给事中监察御使编修 大理寺评事 行人司正 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 通政司经历 太常寺傅士 大常寺典簿 兵马副指挥
留守司,都司
都事,副断事 审理 安抚司俭事 蛮夷长官
祠祭署奉祀 州判官 盐课司副提举 布政司都事 副理问
盐运司经历 卫经历 宣慰经历 招讨司经历 蛮夷副长官
按察司知事 宣慰都事 王府典簿正 王府典宝正 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医正 王府典膳正 讲经 大通关宝钞,龙江司提举
从八品(月俸六石)
光禄彔事 光禄监事 鸿胪寺主簿 京府知事 运司知事
挈壸正 祠祭署祀丞 布政司照磨 王府典膳副 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宝副 王府良医副 宣慰司经历 神乐观知观 崇真宫副灵官
左右觉义 左右玄义
五官监候 五官司历 营缮所丞 府知事 龙江宝钞副提举
承运库大使 宝钞广惠大使 广积库大使 赃罚库大使 京府织染局大使
十字库大使 典牧所大使 会同馆大使 文思院大使 杂造局大使
染造大使 织染局大使 府仓大使 司库司大使 司狱副使
府照磨 宣抚司照磨 典仪 副教授 草场大使
军储大使 御马大使 都督府大使 门仓大使 军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 会同馆副使 文思院副使 伴读 颜料局副使
承运库副使 宝钞广惠副使 广积库副使 赃罚库副使 十字库副使
广盈库大使太仓银库大使
大仆寺大使 京府库大使 都税大使
宣课大使 柴炭司大使 京府织染局副使 皮作局副使 鞍辔局副使
都纪 太常寺同乐 都司、
运司、
府学、京卫、宣抚、宣慰司学教授
司牲司大使 杂造局副使 节慎库大使 营膳所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