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法中,绕航将使货物丧失保险,而承运人将被视为货物的保险人。根据海牙规则和海牙/维斯比规则第4条第4段,任何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饶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公约或运输合同的行为。但是不合理的地理上的饶航可能被认为“根本违反”合同而使承运人丧失赔偿责任限制(package or package/kilo limitation),并也可能使其失去根据公约或合同的其他抗辩权。
在我国也存在类似规定(参见《海商法》第49条)。
而在美国,不合理的甲板运输(unjustified deck carriage)通常也被指为“deviation”(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