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事迹·古文
生平事迹·译文
米思翰,其长子也,袭世职,兼管牛录,授
内务府总管。
辅政大臣从假尚方器物,力拒之。圣祖亲政,知其守正,授礼部侍郎。八年,擢
户部尚书,列
议政大臣。是时各
直省岁赋,听布政使存留司库,蠹弊相仍,米思翰疏请通饬各直省俸饷诸经费,所馀悉解部,由是勾稽出纳权尽属户部。
十二年,
尚可喜疏请撤籓,
吴三桂、
耿精忠疏继入,下户、兵二部议。米思翰与兵部尚书明珠议三籓并撤,有言
吴三桂不可撤者,以两议入奏。复集诸大臣廷议,米思翰坚持宜并撤,议乃定。既而
吴三桂反,上命王贝勒等率
八旗兵讨之,议者谓军需浩繁,宜就近调兵御守。米思翰言:“贼势猖獗,非
绿旗兵所能制,宜以
八旗劲旅会剿。军需内外协济,足支十年,可无他虑。”于是请以内府所储分年发给,复综覈各
直省库金、仓粟,以时拨运,悉称旨。又疏言:“师行所至,屡奉明诏以正赋给军需,恐有司尚多借端私派,请敕各督抚严察所属,供应粮饷薪刍,一切动官帑,毋许苛派;其购自民间者,务视时价支给,勿纤毫累民。”上命如议速行。
米思翰寻卒,年甫四十三,上深惜之,予祭葬,谥敏果。时三桂势方张,精忠及可喜子之信皆叛,议者追咎撤籓主议诸臣,上曰:“朕自少时,以三籓势日炽,不可不撤。岂因其叛,诿过於人耶?”及事定,上追忆主议诸臣,犹称米思翰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