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门堰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历史渊源

五门堰堰头在今许家庙镇街东南,湑水河西岸。宋绍兴年前叫唐公。创于何时,无确切记载。清嘉庆十年(1805)《唐公车按亩摊钱的批复》载:“唐公始于汉朝,疏小渠以灌田,流鼻底(斗山)而归河(湑水河)”。清道光三年(1823)《唐公车水利碑》载:“五门之渠实起汉矣,相传以来,渠口丈八。”唐公即唐公房(昉)。据东汉灵帝时所立“仙人唐公昉碑”载:“唐公房新莽①居摄二年(公元7年)为郡吏,遇真人,举家升仙。”唐公房升仙虽为神话传说,以“唐公”命名,后世称“始于汉朝”是可信的。

历代修缮

南宋绍兴年前,上共有筒车九轮,车灌溉城固县许家庙镇的万家营、竹园、后湾、新马院一带土地。宋《妙严院碑记》称“稻畦千顷、烟火万家”,指的就是唐公车灌溉区。但因当时湑水河直抵斗山脚下,山皆为石,唐公水不得过斗山,故流斗山而归河。
  约在南宋绍兴初年(1131~1136),灌区百姓“相斗峰(山)形势”,在斗山北“搭木槽渡引”,水始下流斗山南,灌田3000亩。在唐公堰头“横沟五门,用保是堤”,由此唐公改称五门堰。
  后在斗山所搭木槽渐形成“刳木为槽,集本石”(见《五门堰石峡记》)而过。木槽由一个发展成多个,流量增加,斗山南灌溉面积逐渐扩大。到元至正年前,五门堰“灌田40840余亩,动磨70”(元代贾申立《五门堰碑记》)。由于堰过斗山刳木为渠,每年春修耗费大量竹木、人力。夏秋略有暴雨、霖雨,湑水涨发,常漂走木渠,稻乃薄收。元至正七年(1347)八月“无故崩溃”。县尹蒲庸力排众议,命堰长“董工役、召冶匠、锻器具、率磨夫(石匠)百余以役其事”。“焚之以火,淬之以水”,石“皆自暴烈而崩。乃以所取之石,仍塞旧渠”,如此反复进行。至正八年(1348),修成长18丈、宽1丈1尺、“深四仞”的石渠,改善五门堰斗山南灌区的灌溉条件(以上引文见元贾申立《五门堰碑记》)。
  但因斗山石渠狭小,年久逐渐圮毁,流量减小,遇旱,斗山南灌区“皆焦土矣”。明弘治五年(1492),汉中府推官郝晟任本县知县,领导1000余名夫、匠,仍以火烧水淬法修筑五门堰石渠(峡),渠宽四丈,深二丈,流量增大,并延长下流渠系六、七里,使五门堰“渠水荡荡于田亩,高下无不沾足,而所为五万亩者,无遗利矣”(明郭岂《开五门堰石峡记 》)。当时五门堰干渠绕斗山,沿吕村乡丘陵坡地东沿至曹家村、郑家塝,再沿丘陵坡地南沿西行经鸳鸯桥、王家桥(北)、高家村至龙头寺西,折向南行直到沙河营。灌溉面积囊括今汉白公路北、湑水河西的一、二级阶地。由于渠系长,灌溉面积大,水量不足,五门堰灌区对旱地改水田有严格限制,不得随意扩大,并且形成一整套独特的耕作制度。
  明万历四年(1576),知县乔起凤,领导群众在渠首五洞垒石坎,以“建悠久之基”;下流修为活堰(即修退水闸,时称下龙门),以泄洪涛之势;石峡用石固堤,以弥冲决之患。堰首西创立禹稷庙3间,官房20余间,创修各洞水口,计水均田(见黄九成《重修五门堰记》)。万历二十三年(1595),知县高登明捐俸金将各洞水口之木卷改用石料,照乔起凤旧规修砌。
  清康熙十一年(1672),嘉庆八年(1803),嘉庆十一年和十二年(1806和1807),对五门堰多次修浚。嘉庆十五年(1810),清查五门堰36共灌田41030.54亩(《清查五门堰田亩碑记》)。
  道光五年(1825),全堰灌田33997亩(《五门堰清查田亩公碑记》)。道光六年(1826),堤坎两次被水冲决。道光十七年(1837),渠首二洞被水冲坏,第三洞只留半边,码头渠坎亦被冲断成壕。于是“重新下底,相形而作,加工加料,从实坚修”(《重修五洞添设庙宇碑记》)。道光二十一年(1841),遇暴雨,沙土并下,河势日高,并壅洞口,漫阻渠道,于是将原设的退水闸(即小龙门)改建成退水冲沙闸。“旧只一门,今易为三;旧阔丈八,今阔二丈四尺;旧深六尺,今更深二尺五寸;旧架木桥,今改为石。落成后洞渠无阻,波流迳达”(《重修小龙门碑记》)。
  同治二年(1863),兵燹与洪水毁渠,“堰拔其根,田畴失利”。同治七至九年(1868~1870)“堰凡三圮”。知县周曜东领导群众修建,“于渠则劈盘石为内坊,编笼实小石为外坊,且设水码以杀水射坊之势。于堰侧增置卷底以磊石,伐檀为桩下之泥沙之中,……”。同治十一年(1872)修复完竣(《重修五门堰并官渠坎记》)。
  光绪七至十二年(1881~1886),东流夹槽及官渠坎,经常有冲决之患,年派水费修复,每亩摊钱六百文。田亩日减,全堰“共灌34128.74亩田”。
  民国10年(1921),堰堤塌溃。探讨原因,“知水洞底石太高,根底不固”,遂将五洞底下低0.5米。“恐水骤增,洪涛四溢,复于龙门左侧增一倒龙门(即侧堰),以堵水势”。民国12年(1923),重修倒龙门,加深基础,重修五洞进口平台,续修西河坎。
  民国22年(1933),自春至夏,水常盈堤。6月中旬,“惊浪奔涛超洞梁而过之,摧毁渠坎数十丈,而二洞全部塌陷”。时正值用水关键时刻,驻军赵寿山司令差李维民营长率兵抢修一条急堰(临时渠)进水。7月中旬,“水又大涨,老堰、急堰皆从东崩开,而洞旁骤平”。乃抓紧修复渠首,外坎基础下垫三层竹笼,长五十余丈。这次修复,废弃渠首倒龙门。秋后动工恢复,“浚深洞底,较前低六尺余寸。洞底满铺石条,洞侧平砌石条,中用石灰桐油和泥筑顽石,层累而上”,次年4月竣工。
  五洞底经民国时期两次翻修,共下低3米左右。民国24年(1935)秋,拦河堰木卷和竹笼又被大水扫尽,同年修复。当时“五门堰灌田之多(50000亩),工程之大,管理之周密,为陕南各县之冠”(《建设周报》杨炳堃《汉中南褒城洋等县水利调查报告》)。
  民国37年(1948)5月湑惠渠建成,通水灌田。从此五门堰灌区并为湑惠渠灌区。后因湑惠渠灌溉面积逐年扩大,水量不足,为挖掘水源,充分利用河道渗水,群众联名申请恢复五门堰。
  1952年3月,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五门堰水利修建委员会,由五郎庙、杜家槽、吕家村、马家店四乡群众集资2345.85元(折新币),于1952年5月修复旧堰,从湑惠渠灌区中拨回水田5300亩归五门堰灌溉。1953年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五门堰水利委员会。1954年加固堰头。1958年五门堰水利委员会改为管理站,隶属龙头区水利联合委员会领导至今。
  1960~1962年,每年洪水将竹笼堰坝冲决,随坏随修。1963~1966年,灌区全面改善配套灌溉设施,将11.9公里古干渠裁弯取直为8.9公里,将斗山石渠改建成两段明涵,长284米,八条古洞湃、22公里渠道合并修成三条斗渠和一条副斗渠,总长18公里,并配修分水、排洪等各类建筑物110处。改善后,干渠过流2.5立方米/秒,灌区水田扩大到7126亩。
  堰坝修建沿袭传统工程技术、年年修补。河床逐年下切,堰头越筑越高,易遭水毁。1963年用桩基固定堰头。1968年改建渠首结构,简陋竹笼装石坝改为浆砌片石,将堰坝背坡放缓,堰坝基础打桩置笼以适应沉陷,坝长374米。工程分期修建,1976年结束。灌溉面积9300亩。
  1980年7月,湑水洪峰达3130立方米/秒,冲决堰坝15米。1981年7~8月,洪峰数起数落,达2640立方米/秒,堰坝又遭破坏。国家补助1.5万元,用钢筋编笼加固堰坝。上游西坝河堤决口314米,使主流改道,渠口干涸,国家补助4.3万元予以修复。1983年,洪水又决坝72米,国家补助4.2万元,用钢筋笼装石修复。至此堰坝比较稳固、灌溉配套完善,灌水田达7350亩,水浇地1950亩。
  从1965年灌区改善起,到1985年完成堰坝改建止,20年内共作土石方8.29万立方米,其中砌石8840立方米,共投工32.3万个;投资33.5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55万元。
  1986年,国家补助0.6万元,群众集资0.75万元,修建渠首退水闸(龙门)及公路桥。1987~1990年,国家补助16.3万元,群众集资5.3万元,投劳8.5万个,加固堰坝,衬砌渠坎4.3公里,斗渠3条;衬砌干渠1公里。
  1984年,五门堰被列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立城固县五门堰文物管理所,国家拨款2万元,按古样修葺观音阁等建筑,堰首禹稷殿、太白楼等建筑均仿古刷新,使五门堰这一重要水利工程成为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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