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贵惇生于后黎朝裕宗保泰七年(1726年),卒于1784年。山南下镇延河县(今太平省兴河县)人。出身士大夫家族,父亲黎仲庶(黎富庶)为进士,任职刑部尚书,受封侯爵。黎贵惇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八岁能作赋策,十一岁读完宋元史,日赋十篇,有“神童”之名
。至十四岁已习读四书五经、史籍传记,旁及诸子百家,以至“无书不读、人以宿儒称之。”
。十八岁乡试中解元,二十七岁登进士第,取为榜眼。“自乡举至廷试、皆第一。”
1753年,黎贵惇被授翰林院侍书,后任侍讲。其颇受黎显宗器重。但却未得到南方郑氏政权的郑楹(1740年至1766年执政)的青睐。虽然黎贵敦也曾因协赞军务攻剿黄公质义军有功和谙晓兵番(郑主于兵部之外所置机构)典例,得到过郑楹
嘉奖,但其多任闲职,或入翰林院、秘书阁、国史馆,或监察地方官。
1760年至1762年间,黎贵惇被选为如清岁贡副使,与正使陈辉宓等人出使中国。
1754年,因建议改革,建立法制,被谗言中伤,辞官。
黎贵惇颇受靖都王郑森赏识,1775年前其官职屡有升迁,曾出任陪讼(副宰相)。他先被起复为侍书,后因讨平黎维(礻密)义军有功,迁副都御史。1769年由颖城伯晋封为侯。1770年,黎贵惇受命前往清化勘察户口,查补军项,返京后进呈清化民所送赂银百余镒,不久擢工部左侍郎,署都御史。黎贵惇与宦官范辉锭过往甚密,1773年,郑森以范辉锭署府事,黎贵惇人侍陪讼(副宰相),并以黄五福等掌督兵政,范辉锭掌督财政,黎贵惇掌督民政。
1775年,黎贵惇之子黎贵杰科场舞弊事发,此后又因其他事而遭弹劾、攻击。1776年他出任新设顺化镇抚司协镇抚。1778年,自请改入武班,被授为右校点权府事,改爵义派侯。1779年被解职,1781年起复,任国史馆总裁。
端南王郑楷执政后,于1784年3月,升黎贵惇为工部尚书。同年4月,黎贵惇去世,享年53岁。郑楷闻讯后,命黎显宗罢朝三日以悼之,并追赠其为颖郡公(颖城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