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胶丸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适应症

骨质疏松,肾性骨病,低钙血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佝偻病,骨科,内分泌科,儿科

用法用量

口服。 骨质疏松症患者首剂量为:0.5 g/天 其它所有指征的首剂量为: 成人:1 g/天 老年病人:0.5 g/天 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 g/天 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生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 0.5 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 3 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 4周测定一次血钙。 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征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注意事项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 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药物相互作用

1.钙剂: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血钙升高,应监测血钙。
2.噻嗪类利尿剂:此类利尿剂可促进肾脏对钙的吸收,合用时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
3.洋地黄糖苷 类:应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若出现高钙血症易诱发心律失常,与本药合用应严密监测血钙。
4.巴比妥类、抗惊厥药:可加速活性维生素D代谢物在肝内代谢,降低药效,故应适当加大本药剂量。
5.胃肠吸收抑制剂:消胆胺或含铝抗酸药可减少本药吸收,两者不宜同服,应间隔2小时先后服药。
6.磷剂:本品与大剂量磷剂合用,可诱发高磷血症。
规格:0.25mg
贮藏:密闭,置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2年(暂定)

药理毒理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 (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 -b(TGF-b)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
(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 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药理作用

1 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 2 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 3 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药代动力学

口服经小肠吸收后在肝内经25羟化酶作用转化为1,25-(OH)2D3。现知成骨细胞也表达25羟 化酶mRNA,也可将1-a-OH-D3转化为活性形式。转化后的血1,25-(OH)2D3高峰出现于用药后8~12小时,半衰期(t1/2)17.6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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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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