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勿将该药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3.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使用该药品,应停止哺乳。4.勿用于破损皮肤。5.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使用该药品时,禁止同时使用其他全身及局部用药,以免产生不良药物反应。8.每次用药后请及时将瓶盖旋紧,以免影响药物稳定性。9.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