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诏,字景献,王举元子,镇定人。用荫补官,通判广信军事,知博州。魏俗尚椎剽,奸盗相囊橐,诏请开反告杀并赎罪法,以携其党。
王诏(1414~1480),字伯宣,明朝大臣。衡州府衡阳县长平乡渔溪(今衡阳市衡南县栗江镇大渔村)人。历任礼科给事中、都给事中、通政司右参议、工部右侍郎、工部左侍郎、工部尚书。 《清史稿》称其“俭素简默”。著有《笺表奏议》、《王尚书奏议》及古文诗词若干卷,修建衡阳王氏宗祠,撰写过雨母山帝喾祠碑、衡阳隆兴寺碑。
字龙溪,明中叶贡生。读书好持论,每见古人节行,随笔以志景行,学台苏紫溪先生向往之。嘉靖十二年(1533年)撰《张玉娘传》,宋末松阳女词人张玉娘的生平、词作和爱情故事始显于世。游治平寺,于转轮藏上得书一卷,载建文亡臣二十余人事迹。楮墨断烂,可识者仅九人,余十一人并失其姓名,诠次为《忠贤奇秘》一书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