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勇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主要成绩

自1996年开始,杨家勇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2002年担任执行局执行二处处长。杨家勇发挥业务骨干作用,主动承担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处理蛇口泰山近千余名集资户执行案件,积极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十余次,历时3年,使该起案件的绝大部分债权得到实现。带头处理完结某集资系列案件,历时5年,成功执结本案,成功实现3个亿的金融债权。协助处理多起社会重大执行案和上访案,在认真细致以及长期的工作后,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配合处理成都松林大酒店等历史遗留案。长期负责协调处理成都市烂尾楼案件,主动创新执行方式,用“拍卖式销售”等方法成功清理处置成都市27座影响巨大的烂尾楼案件。组织撰写了《执行烂尾楼十年工作总结与预防出现新的烂尾楼建议》调研报告,受到社会好评。

个人荣誉

1999年度,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2000年度,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2001年度,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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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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