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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学慧,女、1949年生,大连大学A岗教授、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辽宁省教学名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1975年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激光物理系,留校任教。 1983年调入大连大学,1998年晋升教授。兼任中国光学学会锦州分会副理事长,辽宁省物理学会副理事长,大连市物理学会副理事长;大连市科协第五、六届委员;荣获辽宁省优秀教师(2001年)、连续两届获大连市优秀专家(2001-2007)、大连市优秀发明家(2000年)、大连市劳动模范(1999)、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

科研成果

李学慧教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近年来先后承担“大学物理”
、“普通物理实验”、“文科物理实验”、 “纳米磁性液体”等本科生课程;主持市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3项,其中国家基金3项,省基金、省计划共3项,市攻关2项,市重大1项;教育部教改项目2项,省级教改课题2项;获科研教研成果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1999)、军委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1998)、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2005);全国教学仪器三等奖1项(2004);连续两届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01-2005)、省级首批优秀课1门(2002)、省级首批精品课1门(2003)并连续三年推荐参评国家精品课(03、04、05),省级首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6),主编教材2部,其中“十五”规划教材1部;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SCI 6篇(第一作者);已获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
李学慧教授作为普物实验课程负责人,自1998年开始组织实施普通物理实验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工作以来,不但承担大量实验教学任务,还带领课程团队进行较大力度的实验教学改革,创立了“基础阶段、提高阶段、研究阶段”的“三段式”课程体系和“设计提案、操作测量、课程论文、公开答辩”的“四程序”考试方法;将科研与实验教学紧密结合,形成了教学、科研互融互动的良性循环机制。整个团队于1998年首批通过国家实验室条件合格评估,2001被评为大连大学优秀实验室,2002年被评为大连市先进集体,2003年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实验室,2004年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基层教学组织,2006年首批获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2013年获得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

社会兼职

中国光学学会锦州分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磁性液体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物理学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大连市物理学会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大连市第五届科协委员(科技代表),大连市妇联第十届执委委员(科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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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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