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弗全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低分子肝素钠,辅料为注射用水。
  低分子肝素钠,即硫酸氨基葡聚糖的钠盐,平均分子量4500道尔顿。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淡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预防血栓栓塞性疾病,特别是预防普外手术或骨科手术中高危病人;
  ·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
  ·在血液透析中预防血凝块形成。

规格

(1) 0.3ml: 3200 I.U. aXa (2)0.4ml: 4250 I.U. aXa (3) 0.6ml: 6400 I.U. aXa。

用法用量

皮下注射:通常的注射部位是腹壁的前外侧,左右交替。针头应垂直刺入捏起皮肤所形成的褶皱,注射完毕,松开手指。
  普外手术:术前2小时皮下注射0.3ml,此后每24小时一次,需持续到患者开始自由活动,一般在术后7天。
  骨科手术:术前12小时和术后12小时皮下注射0.4ml (4250 I.U.aXa),视患者形成血栓的危险程度确定剂量。术后治疗每日一次,需持续到患者开始自由活动,一般至少持续10天。
  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每日2次皮下给药,0.4-0.6ml (4250-6400 I.U.aXa), 通常疗程为10天。
  血透中预防血凝块形成:根据患者的综合情况和血透条件确定剂量。于透析开始从透析管道动脉端一次性注入。对没有出血危险的患者,根据体重使用下列起始剂量。
  体重kg 血透时起始注射剂量
  <50 0.3ml
  50-69 0.4ml
  ≥70 0.6ml
  在有出血危险的患者血透时,用量是上述推荐剂量的一半。若血透时间超过4小时,可再给予一个小剂量,可根据初次剂量观察的效果进行调整。

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不同部位的出血表现。
  ·偶见血小板减少症,偶有严重血小板减少症(参见注意事项)。
  ·偶见皮肤坏死,一般出现在注射部位,先兆表现为紫癜,浸润或疼痛性红斑,此时有或无全身症状,应立即停药。使用未分级肝素和低分子肝素均观察到此类不良反应。
  ·少见皮肤或全身过敏。
  ·有报道出现转氨酶升高。
  ·极个别情况下,注射部位出现血肿。

禁忌

·有与使用低分子肝素钠有关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见“注意事项”)。
  ·发生或有倾向发生与止血障碍有关的出血,与肝素无关的消耗性凝血病除外。
  ·有出血危险的器官损伤(消化性溃疡,视网膜病变,出血综合征,出血性脑血管意外等)。
  ·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与人工假肢有关的除外)。
  ·对本品过敏者。
  ·患有严重的肾病和胰腺病变,严重高血压,严重颅脑损伤的患者和术后期患者。
  ·正在使用K antivitamins进行治疗。
  相对禁忌症:与氯苄噻唑啶,水杨酸酯或非甾体抗炎药,抗血小板药物(潘生丁,苯磺唑酮等)联合使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严禁肌内注射。
  生物学监测:应在治疗前进行血小板计数检查,治疗过程中应每周检查两次。如预期将进行长期治疗,上述监测的频率应至少保持到治疗开始的第一个月,此后再酌情减少。
  如果有其它肝素治疗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应加强临床监测并每日进行血小板计数检查。
  使用未分级肝素治疗引起血小板减少症时,用低分子肝素替代是可能的解决方法。此时应每日监测血小板计数,如果血小板减少症持续,应尽快停止治疗。已有即便使用低分子肝素进行替代,血小板减少症仍维持起始水平的报告。
  治疗:如有以下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高血压,胃十二指肠溃疡或其它任何可能出血的器质性损害病史,脉络膜和视网膜的血管疾病。
  大脑或脊髓手术的术后期慎用。
  低分子肝素的分子量和比活可能因生产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治疗过程中不建议更换产品的品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头3个月与产后,本品有增加母体出血的危险,应禁用;其它妊娠时期慎用。
  哺乳:有关低分子肝素钠经乳汁分泌的资料甚少,不推荐哺乳期使用。

儿童用药

未进行针对儿童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

未进行针对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是在上市后监测的至少11个包含老年患者临床研究中,未发现老年患者在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其他成年患者存在差异。因此没有针对老年患者的特别注意事项,用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不适当的联合用药:
  -乙酰水杨酸盐和其它水杨酸盐(全身给药):
  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水杨酸盐抑制血小板功能,影响胃十二指肠粘膜)。
  应使用其它的解热和镇痛药物。
  -非甾体抗炎药(全身给药):
  增加出血的危险性(非甾体抗炎药抑制血小板功能,影响胃十二指肠粘膜)。
  如果不能避免这类联合用药,应在临床和生物学上密切注意。
  -氯苄噻唑啶:
  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氯苄噻唑啶抑制血小板功能)。
  不建议与大剂量肝素联合使用。与低剂量肝素(预防性肝素治疗)联合使用应在临床和生物学上密切注意。
  -抗血小板药物(如潘生丁,苯磺唑酮等):
  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抑制血小板功能)。
  需慎用的联合用药:
  -口服抗凝剂:
  增加抗凝作用。肝素改变凝血酶原比率。
  当使用口服抗凝剂替代肝素时,应当:
  a.加强临床监测。
  b.肝素治疗中断的情况下,在重新使用前,取血样检查口服抗凝剂的影响,或尽量选择对肝素不敏感的药物。
  -糖皮质素(全身给药):
  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胃粘膜,脆弱血管),大剂量和10天以上使用糖皮质素时更为典型。
  如联合应用需证明其合理性,并增加临床监测。
  -右旋糖酐(非肠道给药):
  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抑制血小板功能)。
  联合用药期间和停用右旋糖苷后,应调整肝素的剂量,使凝血能力降低不超过参考值的1.5倍。
  同时服用维生素C,抗组胺剂,洋地黄,青霉素静脉给药,四环素或硫代二苯胺,可能会抑制本品的作用。

药物过量

依照推荐剂量使用,罕见过量现象。
  过量的主要临床征象是出血,应检查血小板计数和其它凝血指标,轻度出血时减量或推迟使用,一般不需特殊处理。一旦出现严重过量,可注射鱼精蛋白,主要是中和低分子肝素钠的抗凝作用。0.6 ml硫酸鱼精蛋白中和大约0.1 ml本品,但应考虑注射本品之后经过的时间,适当减少注射剂量。

药理毒理

希弗全是由肝素经解聚而成的低分子肝素,平均分子量为4500道尔顿。
  希弗全的抗栓活性(以对Xa的测量计)与抗凝活性(以部分活化凝血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时间TT表示)的比值大于4,此值可用作治疗或安全指数。希弗全是一种快速和持续的抗血栓形成作用的药物。

药代动力学

希弗全经皮下注射后,吸收良好。分布于血细胞和血浆中,3小时后,血浆中抗激活因子达顶峰,血浆半衰期平均为6小时。单剂量注射后,在血液中的抗激活性因子可维持20小时。经肝,肾,脾和肺代谢分解,由肾排出。

贮藏

密封,30℃以下保存。

包装

预充注射器,2支/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00094

生产企业

意大利阿尔法韦士曼制药公司

核准日期

200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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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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