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与外资公司和本国私人公司合作合同有两种 :标准合作合同和边境地区合作合同。第一种合同适用于哥境内绝大部分领土,第二种适用于沿海岸线地区 ,目前该区域地质资料较少。标准合作合同规定,石油勘探期限为6年,开发期限为22 年,勘探期间费用100%由伙伴公司投资,开发期间哥国家石油公司投资30%,伙伴公司投资 70%。产量在6000万桶以下的区块分成比例为伙伴公司占70%,哥国家石油公司占 30%;产量在6000万桶以上的区块分成比例按R值分成,在1.5~2.5之间。边境地区合作合同规定 ,石油勘探期限费用为6年,开发期限为22年,勘探期间费用100%由伙伴公司投资 ,开发期间哥国家石油公司投资30%,伙伴公司投资70%。产量在2.5亿桶以下的区块分成比例为伙伴公司占 70%,哥国家石油公司占30%;产量在6000万桶以上的区块分成比例按R值分成,在2.0~2.5之间。(R值计算方式:每块油田的总收益/每块油田的总投资 ,其中总收益为产量×价格,总投资包括开发研究的总投资的70%、直接开发费用 、直接勘探费用补偿(最高70%)和伙伴公司开办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