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共同犯罪的处罚
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单位的处罚的罚金应高于起次要作用的单位,这是处罚单位共同犯罪的原则。
虚报注册资本罪
|
第158条
|
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
单位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
第159条
|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
单位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
第160条
|
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
单位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 第178条 | 伪造、变造国库劵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