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社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后唐(923—936)时,在宜阳河与永乐江汇合彼岸山清水秀,风景优雅的香草坪(今县城处)建有一庙,供人祭祀神农氏,人们习俗“择社日祭神以祈谷”,朝拜者络绎不绝,先有捧售香烛、纸钱者,继而交易草药、藤索、锄柄、斗笠等等,规模越来越大,渐渐发展到农副土特产交易。宋咸平五年(1002),徙县治于此,始定每年“春分”、“春社”(一年12个月,农历划分为24个节气,约15天为一节。选择春分节前三天和后三天为社日也称春社举行祭祀活动,俗称“赶分社”)节日在县城南门洲“赶分社”,为期7至10天,以草药最具特色,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河南、新疆、内蒙古等10多个省市近100县的药商每年来安仁“赶分社”时,上市集散草药超过万担,人们配好草药带回,辅以猪脚炆之,食后下田开耕,既壮身强骨,又祛寒除病,相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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