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代的墓穴就有陪葬的人、兽、日用器物及金银玉器出土。战国至汉代早期厚葬之风大盛,许多王公贵族死后往往将大批他们生前所用之奴仆、器物带同下葬。此时所用的冥器严格来讲没有专门的特指,一般均是主人生前所用器具之实物。到了汉代后期,厚葬之风较衰,这时已有采用替代品陪葬的例子了,如汉代墓出土的各种陶狗、陶羊、陶壶、陶猪舍等等,这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明器。到了隋唐时更有专门的厂家生产各类明器,通过专门的店铺销售给有此需要者。这种店铺当时称之为“凶肆”。现今我们看见众多的各类唐三彩镇墓兽、三彩马、杯盘相连体的三彩套盘等等就是这些“凶肆”出售的商品。
宋、元以降,因为陶瓷产品普及程度大大提高,一般人家也能用得起瓷器了,因此在陪葬时除了添加一些特类的有祝福、求吉含义的冥器之外,一般也常将主人生前所用的数件器物一起下葬。前者如各种多角罐(吴越方言“多角”音类“多谷”,寓意吉祥),带盖塔瓶(内装谷子等寓意五谷丰登);后者如各类盘碗及供器等。也有些器物带有明显的地方特性,如明末清初时,南方的丧葬常采用将军罐来盛放主人的骨骸,故而这种器物在南方地区出土较多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许多玩家对“明器”这一称谓诲莫如深,总觉得不太吉利。其实大可不必忌讳。事实上,现今我们所能见到的大部份古文物都是通过陪葬这样一种方式而得以保存至今的,它们都可以称为“明器”。通过对它们的深入研究,我们就能了解到我们的祖先的生活习俗及当时的文化、社会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