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西周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所谓“七出”,是丈夫或夫家借口休弃妻子的七种表现。据《大戴礼记·本命篇》所载:“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按照周礼的这一规定,不孝顺父母,属道德沦丧;无子,会使丈夫继绝后嗣;淫乱,将破坏伦理纲常秩序;妒忌,影响夫妻及妻妾之间的家庭关系;有严重疾病,影响丈夫或后代子孙健康;多嘴多舌,影响家庭和睦;偷盗,则属背弃信义。因此妻子有此类行为,丈夫或夫家有权将其休弃。
大戴礼记本命第八十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妬,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妬,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後富贵,不去。大罪有五: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诬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伦者,罪及三世。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杀人者,罪止其身。故大罪有五,杀人为下。
【注释】
1. 去,或出,赶走、休妻的意思。
2. 取,音娶,正配曰娶。
3. 归,娘家,无娘家,即无所归。
4. 文武,周文王、周武王。
5.鬼神,圣死曰神,贤死曰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