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斯特公司高级分析师尼尔说:“互联网广告的一大特点是,它是以业绩为基础的。对发 布商来说,如果浏览者不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购买行动,就不可能获利。”丘比特公司分析师 格拉克说,基于业绩的定价计费基准有点击次数、销售业绩、导航情况等等,不管是哪种, 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计价模式将得到广泛的采用。
虽然基于业绩的广告模式受到广泛欢迎,但并不意味着CPM模式已经过时。相反,如果厂家 坚持这样做,那么受到损失的只会是它自已。一位资深分析家就指出,假如商家在谈判中不 能灵活处理,而坚持采取业绩模式,它将失去很多合作的机会,因为目前许多网站并不接受 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