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tenance System Guide维修系统指南的英文简称(民航)。
1968年,美国各航空公司的代表,从可靠性方案管理经验出发,合作编写了一本《维修研究和方案拟订》的MSG-1手册,其中航空公司与飞机制造厂家共同为世界上第一架宽体民航飞机——Boeing747-100拟订了初始维修大纲的决断逻辑和各航空公司/制造厂家程序。
1970年,上述文件修改为可以用于拟订一切新型运输飞机维修大纲的MSG-2号文件《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厂家维修大纲的计划文件》,始用于DC-10和L-1011宽机身飞机的维修大纲。
1978年美联航维修分析主任诺兰和希普两人发表了一本《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和有关文章,对MSG-2提出了改进和补充意见,并提出了一个新的逻辑决断图,简称RCM图(Reliability Centered Maintenance),他们提出的分析方法称为RCM法。
1979年,美国联邦航空局、英国民航局、美国和欧洲的飞机、发动机制造厂家、各航空公司再次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对MSG-2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了研究,发现MSG-2存在以下缺点:
①MSG-2未谈及维修周期的原则 ;
②结构检查大纲制定法较粗,在安全性和经济性方面缺乏明确的区分 ;
③对具体的做法缺乏解释性的说明 ;
④对隐蔽故障缺乏恰当的处理 ;
⑤未论及怎样根据使用经验改进维修大纲和改进产品 。
根据上述问题,结合诺兰等提出的RCM逻辑决断图和决断法,在美国联邦航空局主持下,工作组制定了MSG-3 《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厂家维修大纲的制定文件》,用于指导制定维修大纲,于1980年9月颁布实施。
80年代的头5年,MSG-3应用于一系列新型飞机和动力装置的初始维修大纲和改进飞机维修方案。 经过各航空公司近8年的实践和经验总结,由美国空运协会组织,美国和欧洲主要航空公司、制造厂家及适航当局代表参加,对MSG-3的使用情况和意见进行了讨论,编制了MSG-3修改1文件草稿,再经过多方面吸收意见和建议,最后于1988年9月获得FAA批准。
1990年,美国空运协会和欧洲空运协会以及亚太地区一些著名的航空公司着手对MSG-3修改1进行修订,并与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和欧洲联合民航局JAA共同讨论,为下一代民用航空器编写初始维修大纲制定原则和方法,经过3年多的工作,MSG-3(R2)于1993年9月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
2001年颁布MSG-3 2001.1。
2002年颁布MSG-3 2002.1。
2003年颁布MSG-3 2003.1(ARJ21-700) 。
最新版本:2005.1(Boing787)。
在制定新飞机的维修大纲时,应使用最新的MSG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