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培养规格:培养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具有声乐演唱、乐器演奏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的音乐教师及音乐教育工作者。
毕业生的服务方向及合适的工作岗位:适合在高等、中等学校和社会文化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也可到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各类与音乐有关的部门及行业所需的音乐专业人才。
培养规格:能熟练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并具备音乐教学、表演、创作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的服务方向及合适的工作岗位:毕业生可在文艺团体、出版、广播、影视部门、党政机关及其他企事业从事教学、表演、编辑、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
音乐舞蹈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各类与音乐、舞蹈有关的部门及行业所需的舞蹈专业人才。
培养规格:能熟练掌握音乐、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并具备音乐、舞蹈表演及创作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的服务方向及合适的工作岗位:毕业生可在文化部门、文艺团体、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舞蹈表演、编导及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