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太宁元年(323年),又改邵武县为邵阳县(一作武阳)。南朝刘宋永初元年(420年),又改邵武县,仍属建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邵武属建州。后晋天福元年(936年),改邵武县为昭武县。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改昭武县为邵武县。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邵武设军,邵武县为军治,军属福建路辖。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邵武军为邵武路,邵武县县为路治,路属福建道管辖。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邵武路为邵武府,邵武县县为府治,府属福建布政使司管辖。清隶属关系不变。
民国2年(1913年),废邵武县府存邵武县县,属建安道。民国16年废道后直属福建省。民国23年(1934年),邵武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9月(1935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邵武县属建阳专区。1956年建阳专区改南平专区,邵武县属之。1970年名建阳地区,邵武县属之。
1983年10月,撤邵武县建邵武县级市。仍属建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