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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著作

作者简介

朱熹(1130-1200年),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考亭先生、云谷老人,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人,曾官至宝文阁待制,封婺源开国男。
绍兴十八年(1148年),朱熹进士及第。绍兴二十年(1152年),朱熹授左迪功郎,初任泉州同安县主簿,为官四十八年中,先后任地方官九年,到朝廷任侍讲官四十天,官至直宝文阁待制,封婺源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兼秘阁修撰等职。朱熹为政期间,申敕令,惩奸吏,治绩显赫。
庆元六年(1200年),朱熹病逝于建阳考亭之沧州精舍,享寿七十一岁。嘉定二年(1209年),诏赐谥曰“文”,累赠太师,追封信国公,后改徽国公,从祀孔子庙。
朱熹是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和闽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朱子,是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朱熹承北宋周敦颐与二程学说,创立宋代研究哲理的学风,称为理学,其著作甚多,辑定《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四书作为教本。

书籍简介

诗集传》,简称《集传》,共二十卷,为《诗经》的研究著作,南宋朱熹撰。
一般认为,《诗集传》是全面批判《毛诗序》的。但此书是朱熹《诗》学的代表作,是贯彻其《诗》学大纲的产物,居于《诗经》宋学的顶峰,仅用反《诗序》一点,并不足以概括它。
朱熹将《诗经》作为理学的教材,认为读《诗》应该“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诗集传序》)。他希望读《诗》者通过熟读讽咏、即文求义的文学方法,明白诗中有美丑善恶,从而警戒自己从善弃恶;明白诗中有三纲五常的“天理”,从而抑制自己情胜性动的人欲。
此外,朱熹反《诗序》而倡“淫诗”说,但他注《二南》诸诗却一遵《序》说,对《摽有梅》、《野有死麇》等情诗,也绝不斥为“淫诗”。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也只有从其《诗》学大纲的角度来认识,才能理解。孔子说过:“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周代举行乡饮酒、乡射及燕礼等仪式时,都要演奏《二南》中的诗歌。圣人既然已对《二南》作了明确肯定,其中自然不能有“淫诗”了。再者,朱熹也需要在《国风》中确立正面教材,所以他不惜置自己发现的“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之说于不顾,将《二南》中的情诗仍套上“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光圈。可以说,把握住朱熹的《诗》学大纲,是读通《诗集传》的关键。
诗集传对注《诗》体例作了一些改革。首先,朱熹将每首诗前的《毛诗序》归并到一起,放在全书末尾,这就是后来单独成书的《诗序辨说》。撤去《毛序》后,他并没有像其他反《序》派学者那样,将自己的序放在每首诗前。而是将自己对全篇诗旨的分析,置于每首诗的第一章下面串讲章句的文字中。这样安排,体现了他要求读者熟读本文、即文求义,不要受任何注解(包括朱熹的注)影响的读诗方法,是十分切实的。第二,朱熹在每首诗的韵脚上(或者他认为是韵脚的地方),增注了叶(音xié)韵。叶韵是将原来读音不押韵的字,改为另一个音,以求押韵,这并不符合上古音的实际情况。不过朱熹增注叶韵的意图,“只要音韵相叶,好吟哦讽诵,易见道理,亦无甚要紧”(《朱子语类》卷八十)。可见他认为叶韵只是便于朗朗上口,是否符合古音则无关紧要了。这跟他以声得解、讽咏得义的主张有关,后人评价其叶韵说时,应当注意这一点。此外,朱熹在每首诗每一章下,都增标赋、比、兴。与《毛传》的单标兴体和只标首章的做法相比,这就更好地揭示了《诗经》艺术手法中的区别和联系,是《诗经》注疏史上的创新。第三,朱熹突破了《毛诗正义》“疏不破注”体例的冗长繁琐,借鉴《毛传》的方法,直接注经,引文不标明出处,省去许多文字。在章与章、篇与篇、《诗》与他书之间,凡关系密切而意思可省处均予省略,并注明互见体例,既能够简练扼要,又显得眉目清楚,较《毛传》更进一步。不过,他的注释有时过分简略,致使语意不明。不标出处的做法,有时也容易引起歧义。
总之,《诗集传》以朱熹的《诗》学大纲统摄一切,诸如“淫诗”说、“思无邪”说、《风》《雅》正变说、《二南》说、乃至体例的改革等,无不依大纲而行。这些完全改变了汉人以《诗》为美刺、为谏书的传统,将理学的涵咏道德、修身齐家,作为读《诗》的最终目的,在当时确有其现实意义。但自从元代将《诗集传》奉为科举标准后,其地位越来越高,最初的求实精神逐渐消亡了。宋学末流的空疏浮浅,使《诗集传》变成一块科举敲门砖,违背了朱熹的初衷。

版本

诗集传》有宋刊本。通行易见的,是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据影印宋刊本排印出版的圈点本。

苏辙著作

概述

苏辙著《诗集传》二十卷。作者认为,《诗经》中《小序》反复繁重,决非出自一人之辞,怀疑其实际上是毛公之学,卫宏为所集录。故在书中,仅存其发端一言,以下余文则尽行删除,也即作者序中所言:独采其可者见于今《传》,其尤不可者皆明确注明其失在何处。苏辙所论,皆有史为据,如认为《小序》本为毛公之学,汉蔡邕书《石经》,悉本鲁诗,所撰《独断》,载《周颂》序三十一章,大致都与毛诗相同,但却仅有首序,是鲁诗序亦括以一语也;又刘安世《元城语录》亦说,其少年时曾读记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正大夫刺幽王也。首云: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云云,是韩诗序亦括以一语也。因此,苏辙对《诗序》的研究,实际上摘掉了《诗序》为孔门嫡传的招牌;其对《诗序》本为圣人之言提出的质疑,也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其在《诗经》研究中的至尊地位。此书与欧阳修《毛诗本义》几乎同时而出,首先向汉学发难,其思想和观点对后世,特别是宋儒有相当大的影响,王得臣、程大昌、李樗即均以苏辙之说为祖。传本有《通志堂经解》本及《四库全书》本。
苏辙(1039-1112),字子由,一子同叔,号颖滨遗老,四川眉山人,苏洵子,苏轼弟,嘉祐进士,为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力陈青苗法不可行,遂出为河南府留守推官,历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应天府签书判官。元丰中,兄轼作诗讽新法得罪,坐谪监筠州盐酒税。哲宗立,召为秘书省校书郎、翰林学士知制诰、御史中丞,元祐六年(1091)拜尚书右丞。后知汝州,徽宗时致仕,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中国古代著名文学家,与父、兄合称“三苏”,著有《栾城集》、《春秋集解》诸书。

《四库提要》叙录

《诗集传》·二十卷(内府藏本)。
宋苏辙撰。其说以《诗》之《小序》反复繁重,类非一人之词,疑为毛公之学,卫宏之所集录。因惟存其发端一言,而以下馀文悉从删汰。案《礼记》曰:“《驺虞》者,乐官备也。《貍首》者,乐会时也。《采苹》者,乐循法也。”是足见古人言《诗》,率以一语括其旨。《小序》之体,实肇於斯。王应麟《韩诗考》所载,如“《关雎》,刺时也。《芣莒》,伤夫有恶疾也。《汉广》,悦人也。《汝坟》辞家也。《蝃蝀》,刺奔女也。《黍离》,伯封作也。《宾之初筵》,卫武公饮酒悔过也。”刘安世《元城语录》亦曰“少年尝记读《韩诗》(案《崇文总目》,《韩诗》北宋尚存,范处义《逸斋诗补传》谓《韩诗》世罕有之,此语不可信,盖偶未考),有《雨无极篇》,《序》云,正大夫刺幽王也。首云‘雨无其极,伤我稼穑。’”云云,是《韩诗》《序》亦括以一语也。又蔡邕书《石经》,悉本《鲁诗》,所作《独断》,载《周颂》《序》三十一章,大致皆与《毛诗》同,而但有其首句。是《鲁诗》《序》亦括以一语也。辙取《小序》首句为毛公之学,不为无见。史传言《诗序》者以《后汉书》为近古,而《儒林传》称谢曼卿善《毛诗》,乃为其训。卫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辙以为卫宏所集录,亦不为无徵。唐成伯玙作《毛诗指说》,虽亦以《小序》为出子夏,然其言曰“众篇之《小序》,子夏惟裁初句耳。《葛覃》,后妃之本也。《鸿雁》,美宣王也。如此之类是也。其下皆大毛公自以《诗》中之意而系其词”云云,然则惟取《序》首,伯玙已先言之,不自辙创矣。厥后王得臣、程大昌、李樗皆以辙说为祖,良有由也。辙《自序》又曰:“独采其可者见於今传,其尤不可者皆明著其失。”则辙於毛氏之学亦不激不随,务持其平者。而朱翌《猗觉寮杂记》乃曰:“苏子由解《诗》不用《诗序》。”亦未识辙之本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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