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
经济学视角对企业组织进行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1986年,
巴尼和
大内在《组织
经济学;理解和研究组织的一种新的范式》中明确提出了组织经济学的概念,用来说明经济学对
组织理论的贡献。这些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科斯和
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
经济学;二是詹森和麦克林的
代理理论;三是crossman、Hart以及More等人提出的合约理论。这些学科其根源都在
经济学,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拓展了经济学分析的视角,将企业内部的
组织管理活动纳人经济学分析框架之中。组织
经济学更大程度上扬弃了
新古典经济学的本源,例如,
代理理论和交易费用经济学对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激励机制设计、合约理论在考虑交易费用和风险及
不确定性存在条件下对阿罗一德布鲁模型的改进等,重新将自由主义传统回归到对
外部性领域的分析之中,正是对新古典经济学核心架构的一种修正。
(一)交易费用经济学
交易费用
经济学以交易为
基本分析单元,着重研究
经济组织节约
交易成本的问题。罗纳德·科斯的经典文献《企业的性质》(coase,1937)[2〕突破了
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为
生产函数“黑箱”的樊篱,打开了现代
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内部组织的“大门”。他认为市场和企业是
资源配置的两种可相互替代的手段,二者的不同在于:市场上的资源配置通过非人格化的
价格机制来实现,企业内的资源配置则通过权威关系来完成。对企业和市场的选择依赖于对市场交易的成本和企业内部组织运营成本的权衡。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
威廉姆森(1985)进一步发展了
交易费用理论,他沿用阿罗的交易费用定义,即“利用
经济制度的成本”,并把
交易成本进一步细分为事先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两种。通过用
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
不确定性三个维度刻画
交易成本并建立了一种对市场混合形式和科层官僚组织分立的结构选择分析法,将交易成本作为
制度安排,特别是
产权合约安排的量化尺度,对资源配置进行
经济学分析,使得
交易成本经济学日渐成为一门可以检验的实证科学,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组织的理解。
代理理论是随着信息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新的
经济理论,它运用契约来描述代理关系,基于自利人、信息不对称与
风险规避假设集中解决代理关系中存在的委托一代理问题和
风险分担问题,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组织经济学的
实证分析之中。
组织
经济学分析中考虑的
代理问题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由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及詹森和麦克林所提出的
代理成本问题。认为由委托人的监督
支出、代理人的
保证金支出以及剩余损失所构成的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决定因素,侧重于分析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及企业成员间的代理关系,研究每个当事人面临的激励以及均衡性的契约形式。另一类是委托一
代理问题,基本上以正规的
数学模型来表达,其推演中包含严谨的假设、可以推论的逻辑及应用证明等较为抽象及模型化的过程,以普通的
委托代理关系作为研究对象,试图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和
有限理性所引起的
信号传递、
信息甄别、隐藏知识和隐藏行动等问题。目前组织经济学家对委托一
代理问题的研究,主要是解决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使得代理人在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即所谓的
激励相容问题。
(三)合约理论
合约理论是组织
经济学主要的研究方法,它是伴随着
信息理论、博弈理论和
新制度经济学的不断发展而逐渐进入
主流经济学研究视野的。合约理论来源于
新古典经济学完全理性和信息充分的假定,就其内容来看,合约理论沿袭了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但组织经济学分析则更多地强调利用信息假定和
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两种视角的根本差异在于对不完全合约的基础及其导致的合约功能的不同认识,完全合约和不完全合约从不同角度对它们进行了扩展。由于完全合约理论假定缔约双方能够完全预见合约期内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并自觉遵守双方签订的合约条款,这种完全无视
逆向选择与
道德风险存在性的局限性假设,使得目前对合约理论的前沿研究均集中在不完全合约方面。
不完全合约理论主要基于个体的有限理性、环境复杂性和
不确定性等外界因素的存在前提,认为合约双方不可能详尽准确地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及相应情况下的职责和权利写进合约。签订完全合约只是一种理想的状况,真实世界的合约在绝对意义上都是不完全的。当合约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发生时,对权力配置的要求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完全合约理论认为,这种情况下产权的作用非常重要,只有资产的所有者才拥有资产的支配权。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合约方可以通过设计相应的机制来揭示
不确定性事件、
非对称信息等。如果事后双方能达到
信息披露的
纳什均衡解,则合约是事后有效的。关键在于通过这种
动态规划的思想以促使事前对合约关系的“
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