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布雷耶,自1994年起,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此之前,他曾任教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出版有《打破恶性循环:政府如何有效规制风险》、《规制及其改革》等行政法领域内的经典著作;自1980年至1994.年,布雷耶为联邦第一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并在1990年至1994年担任该院首席法官。在任职最高法院后,布雷耶成为自由派宪法解释理论的代言者,并在2005年出版《积极自由:美国宪法的民主解释论》一书。
田雷,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博士,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近期出版译著有《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人民自己:人民宪政主义与司法审查》(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看不见的宪法》(法律出版社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