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著名遗传学家缪勒(H.J.Muller,1890-1967)就曾建议让一些真正杰出的男子多次提供精子,然后通过对妇女人工授精产生更、为杰出的后代。目前人工授精及试管婴儿技术的发展,精子库的建立,在有限范围内使缪勒的语言已经得到实践。但是,类似的方法是否真能提高人口遗传素质,重复利用同样的基因其社会的与遗传学的后果究竟如何,均存在很大争论,其中还涉及复杂的伦理学问题。应该承认,积极优生学的努力目前无论从社会伦理,还是从遗传学本身看,都尚未找到恰当与可靠的手段。
优生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如何限制和减少不良的遗传基因在人群中的传递,二是研究如何选择并保留优良的遗传基因能在后代中得以体现并延续下去。因此,优生学从它诞生的一开始就已经自然地分为两大类,即消极优生学(negativeeugenics)和积极优生学(positive eugenics)。 1960年,美国学者C.Steon在其所著的《人类遗传学原理》一书中,对优生学的两个分支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并分别称之为预防性优生学(preven- tive eugenics)和演进性优生学(progressive eupen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