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4年的
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起,第14任
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领导的
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决,从法律上终结了
美国的种族隔离制度,其中的最重要判决包括1954年的“
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1964年的“
亚特兰大之心
汽车旅馆诉美国案
(Heart of Atlanta Motel, Inc. v. United States)”等等
。 [1-9]同时,沃伦法院还通过一系列判决终结了美国南部各州的种族隔离法——
吉姆·克劳法。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