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中部六省之一的湖南的经济发展被摆在了重要位置,长株潭城市群建设被列入“中部崛起”的重点建设范围,拥有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权。
在该区域投资建设的项目除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之外,还可依托湘潭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此外,湘潭市委、市政府也已授予湘潭经开区行使69项市级行政管理权,其中直接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62项,和相关通单位联合会审的行政项目7项。
获批
2013年9月9日,一个令人振奋的喜讯传来——落户经开区的湘潭综合保税区成功获国务院批复。
本次获批的湘潭综保区是全国第33家,湖南第二家综合保税区,总规划面积3.12平方公里,总投资约40亿元。据悉,综保区一期将在一年内建成并封关运行。一期建设工作现已全面铺开,正加快推进综保区一期1800亩土地征拆、场平,一条道路、一批标准厂房建设,积极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入区。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口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综合保税区适合保税加工类、保税物流类、保税服务类企业入驻。
湘潭综合保税区的建立,将极大推动经开区、湘潭市和湖南省外贸货物的高效通关,降低物流成本和资金周转成本,带动我市乃至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
封关运行
2013年11月6日,湘潭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一期综合服务区详细规划通过湘潭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划委员会主任胡伟林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全力支持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市区形成合力,确保
2015年3月达到验收要求并封关运行。
湘潭综合保税区总面积3.12平方公里,东至长潭西高速,西至响水大道、南至沪昆高铁、北至高铁北路,其中一期面积1.62平方公里,二期面积1.5平方公里。根据保税区的功能特征,规划区总计分为四个功能区,分别为配套服务区、保税加工区、通关作业区、保税物流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保区管委会三个单位将进驻配套服务区。
根据规划设计,未来的湘潭综合保税区将建设成为一个生态环境优美,景观风貌独特,社会保障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业、物流发展示范区,也是一个充满经济活力,多元化产业并进,并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的区域。
在当天的市规划委员会会议上,市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等10余个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表态,表示将立足部门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为保税区建设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