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中国第一家掌握太阳能光电幕墙系统的设计、制造与集成技术,并率先把该项技术成功应用于工程实践中的企业,确立了其在太阳能光电幕墙领域领军地位。
2.公司从事建筑节能幕墙产品研发生产近20年来,先后高质量、高速度地承建了数百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外有影响的幕墙工程,获得了多项国家建筑行业最高奖项“鲁班奖”,特别是在光电幕墙及节能幕墙上创造了诸多全国第一。
3.公司间接控股65%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沃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4.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每股收益0.09(元),每股净资产1.39(元),净资产收益率6.31%,营业收入601972120.76(元),同比增减7.128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52964.05(元),同比增减119.3789%。
5.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深圳大运中心外围护结构Ⅱ标段(主体育馆)工程,中标金额为9539.72756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4.9%,工期为152个日历天。
6.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7.公司股东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6日-2009年10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4.98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5%,于2009年12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