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实是唐宋时在基层官吏监督下居民自报户内人口﹑田亩以及本户赋役承担情况的登记表册。在唐代﹐它是制定计帐与户籍的主要依据﹐每年填报一次。吐鲁番出土有这种手实的残件。根据这些残件﹐知唐代手实的内容大体分为三大部分:根据现状具户主姓名及户内所有良贱人口﹐注明年龄﹑性别﹑身份﹐并根据貌阅结果注上三疾(残疾﹑废疾﹑笃疾)或改正年龄疾状等情况。在均田制下当户“合受田”总数及已受﹑未受亩数。已受田则分段记载其亩数﹐所在方位﹐所属渠名﹐及各段田地的四至﹐并区分口分﹑永业﹑园宅地。 户主的保证辞﹐都作“牒被责当户手实具注如前﹐更无加减﹐若后虚妄﹐求依法受罪﹐谨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