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1998]834 号《关于同意设立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的批复,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南京市旅游总公司、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发展总公司和上海大世界(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12 月29 日,本公司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 万元。 2000 年8 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120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0年9 月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5,000 万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000 万元。 2002 年8 月29 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5 股,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7,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 万元,总股本21,0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合并衡阳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本公司吸收合并衡阳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向衡阳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定向发行普通股3,000 万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 万元,合并基准日2002 年12 月31日。上述吸收合并后,2004 年5 月13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8 股,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9,200 万元。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3,200 万元,总股本43,200 万股。 2006 年7 月5 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送股的方式履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 股,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