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自由行为 (拉丁文 actio libera in causa) 是大陆法系(尤其是德语系国家)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按照目前的通说,它指的是行为人有意使用酒精饮料或其他麻醉剂之类的物品使自己处于酩酊状态中,从而使自己丧失刑事责任能力;但因作为其无责任能力之原因的饮酒等行为之时该行为人尚有责任能力,因此该行为人实际上是在故意利用自己丧失刑事责任能力之后所为之犯罪行为的有责性缺失来希图规避法律,因此一般仍予以处罚。但对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的处罚,与传统的责任原则有冲突,也不符合“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通常理解,因此是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