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7月,当时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等6国政府根据1947年2月6日签署的《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South Paicific Conference, SPC)。其宗旨是促进南太平洋各国(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的非政治性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平洋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
南太平洋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主要活动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和研究、医疗卫生、青年和社会组织、乡村发展、文化交流、专业训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和顾问。该组织的最高决策机关是南太平洋委员会整体委员会。它有权任命南太平洋委员会的主要官员,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各国政府和地区行政单位代表委员会及秘书处。
1950年该委员会决定每 3年召开一次有该地区所有国家和属地参加的“南太平洋会议”,1967年后改为每年一次。1974年起南太平洋委员会和南太平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通称“南太平洋会议”。当时仅有13个成员国有选举权,1983年规定所有成员都有选举权。该委员会活动范围内有 500多万人口。自成立以来,对于促进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加强各地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起着积极作用。
1998年1月1日,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Pacific Community, PC),总部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
太平洋共同体的成员国有:美国、英国(曾于1995年退出,1998年1月重新加入)、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汤加、萨摩亚(1964年加入)、斐济(1971年加入)、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1980年加入)、瓦努阿图(1981年加入)、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帕劳、库克群岛、所罗门群岛(1978年加入)、瑙鲁(1969年加入)、图瓦卢(1978年加入)、马绍尔群岛、美属萨摩亚、关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纽埃、托克劳、皮特凯恩群岛、北马里亚纳自由联邦。
智利正在申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