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定的纳税年度内,某纳税人的净资产等于他的资产减去负债,如果有证据表明纳税人的净资产在该年度内有所增长,那么该纳税人该纳税年度内有财富的增长;如果有证据表明这些财富的增长不是来源于免税收入,如赠与礼物、贷款和遗产,那么这些增长就是应税的;如果按以上方法确定的应税收入超出纳税人申报表收入,那么该纳税人存在未申报收入。
另外一个因素在确认纳税人有未申报收入时也需要考虑。如果纳税人在该年度内花了钱,但是净资产没有减少,并且这些钱没有在申报表中作税前扣除,那么同样可以证明纳税人在该年度内财富有所增加。
净资产是一个时点数。在个人方面,净资产一般指个人在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等于个人总资产减去个人总负债。在公司方面,净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也叫做所有者权益,但请注意:在这里,资产是按历史成本计价的,因此,这里的净资产总值并不一定等于变现值。
如果税务审计师证明:①纳税人在该纳税年度内净资产有所增长;②纳税人至少有一种应税收入;③纳税人在该年度内财富的增长不是来源于免税收入(免税收入包括赠与、遗产、贷款、银行间资金转存等),那么可以得出结论纳税人的财富增长来源于应税收入。
(2)支出法
支出法(Expenditures method)证明纳税人收入的原理和净值法是一样的,基本方法也是完全一样的,两者的变化只表现为会计上的差异,支出法实际上是净值法的延伸。该方法的起点也是在某个时期期初评估纳税人的资产净值。纳税人可能有些资产,也可能什么也没有。如果这样,在检查期内,他的支出超过他报告的收入,而他当期期末的资产净值与期初资产净值没有变化,那么就明显显示出,他申报的收入少于他真实收到的收入。当然,这是必须的也是可能的,当期纳税人会产生负的非应税收入,这就是问题所在。本方法主要是追踪纳税人消费的货物和服务支出(因为这些项目并不增加他的资产净值),与任何获取资产相反(如股票、债券、不动产等项目会增加他的资产净值)。支出法就是计算出纳税人用在可消费项目上的收入,如食品、旅行、给第三方送礼等,都不增加其净值。支出法在分析银行存款的支出上非常有用。该方法的简要模式也可以称为现金支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