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类型

农药登记证分为正式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
对田间使用的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LS”标识,如LS20071573;正式登记证号以“PD”标识,如PD20080005;
对于卫生用农药,其临时登记证号以“WL”,如WL20060315;正式登记证号以“WP”标识,如WP20070316。
购买农药时可要求经销商出具农药登记证复印件,核对无误后购买。
证件类型如下:
PD2010****,表示为大田正式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LS2010****,表示为大田临时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WP2010****,表示为卫生用正式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WL2010****,表示为卫生用临时农药登记证,2010年获得该证;
带有“F”字母的登记证,表明该产品未分装农药登记证。

有效期

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展。
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可以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申请

农药登记证的获取需要进行分析、毒性、残留、环境、药效等试验,并交材料至农业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企业可以自己进行农药登记证的申请。但鉴于一般企业登记人员培养较难且农药登记系统知识匮乏,所以委托专业的农药登记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农药登记证的申请,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主流,同时,中国的农药生产企业,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登记业务外包也已经成为行业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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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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