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倪宽家贫为人佣耕﹔东汉第五访少孤贫﹐常佣耕以养兄嫂﹔合浦太守孟尝也曾身自耕佣。在手工业中﹐武帝官营盐铁之前﹐豪强大家采铁煮盐﹐往往役使大量流亡人民充当他们的佣工。盐铁官营之后﹐采铁煮盐﹐大抵使用卒﹑徒。但郡中卒轮到践更时多有雇人以代的。私人采矿业如采黄金珠玉及东汉的冶家﹐使用佣工﹐亦见记载。司马相如设酒肆﹐与佣保杂作﹔东汉李固幼子为避祸变姓名为酒家佣﹐则是商业特别是酒店中使用佣工的事例。此外﹐漆器制作﹑纺织﹑运输﹑官府的治河﹑修陵等工程﹐以及官府﹑学校的烹炊﹑舂米﹑抄写等﹐也都有使用佣工的﹐东汉班超投军从戎之前﹐即曾为官佣书。佣工有的是短期出卖劳动力﹐有的是长期佣作为生。佣工一般由主人供给饮食及付工资﹐也有只付工资或仅供饮食的。汉代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佣值各有差等。西汉政府参照市价规定的女工雇值为每月三百钱﹐一些记载中提到男子的雇值每月由一千至两千钱。农民在农忙时也有雇工或按雇值换工的。东汉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诏无田农民应募迁徙他乡﹐官府赐予公田﹐为雇耕佣。佣作在两汉农业生产中也占一定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