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样
1)
债券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银行间市场上市的
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
债券的信用级别为投资级以上。
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
2、指数计算
1)基日: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
债券的总市值 + 报告期
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
基期]×基期指数
3)取价规则
银行间
债券(是指仅在
银行间交易的债券):首先取做市商最优报价,若无,取日内加权
收盘价,再无,采用模型定价。
跨市场
债券(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市场交易的同一债券品种):若存在银行间
做市商报价,首先取最优银行间报价,若无,取其在
交易所的
收盘价(交易所如有做市商报价,则先取最优报价),再无,取其在银行间的日内加权收盘价,再无,考虑模型定价。
3、指数修正
1)修正公式
当样本券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
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 = 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中证全债指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
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2)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发生指数样本券调整时,在调整实施前一个交易日修正指数。
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
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4、指数调整
新券计入:符合基本条件的
债券自下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不合格券剔除:每月最后一个
交易日,将不合格
债券(
剩余期限不到一年或信用级别投资级以下)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