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 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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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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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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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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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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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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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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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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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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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令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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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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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第十七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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