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占有,“直接占有”的对称。是指占有人以他人直接占有为媒介而对其物的控制,它表明占有人通过一定法律关系对其物有法律上的管领力。学理上将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并存在的状态称为二重占有;其中起媒介作用的直接占有人又称下级占有人,间接占有人则称上级占有人;双方的占有意思中必含有确认对方占有效力的内容;而上级占有人对下级占有人依约定必有物的返还请求权。间接占有主要基于自物权人与他物权人设立法律关系和物的移转而发生,也可基于占有改定等情况而发生。
...概念,并为了配合对出租人等享有占有法上保护的需要,在“Besitz(占有)”术语之外,又创造出“mittelbarer Besitz(间接占有)”概念,赋予其间接占有人的地位,以示对罗马法传统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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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direct invasion 间接侵犯 indirect possession 间接占有 indirect possessor 间接占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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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占有人 [法] indirect possessor
Indirect possession and positive prescription.
间接占有与取得时效。
参考来源 - 间接占有制度研究·2,447,543篇论文数据,部分数据来源于Note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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