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道宣(596年-667年),俗姓钱,字法遍,原籍吴兴长城(今浙江长兴),一作丹徒人,自称吴兴人,生于京兆长安。唐代高僧,佛教南山律宗开山之祖,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世称“律祖”。东汉富春侯钱让之后。 十六岁出家,先后随日严寺慧頵、大禅定寺智首学律。曾到各地讲说律学,也曾在玄奘译场中参与译经。严守戒品,深好禅那,先后住持崇义寺、丰德寺、净业寺等。高宗显庆三年(658年),奉敕任长安西明寺上座,不久,撰成《释门章服仪》《释门归敬仪》诸书。龙朔二年(662年),高宗敕令僧尼礼拜君亲,道宣与玄奘等上书力争,此事乃止。乾封二年(667年)二月,于净业寺创立戒坛,为后世建筑戒坛之法式。同年十月入寂,世寿七十二,法腊五十二,谥号“澄照”。 道宣一生精持戒律,依佛制筑戒坛为人授戒,撰述疏钞解释戒律,大演毗尼,后世尊为中国的“律宗初祖”。一生中大多数时间居终南山,故世称“南山律祖”,他以《四分律》为基础,参考其他各部律典,综合各家之所长,会通大乘和小乘,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著述等身,撰写佛学著作60余部,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羯磨疏》《戒本疏》《拾毗尼义钞》《比丘尼义钞》,后世称“律学五大部”。此外著有《广弘明集》《古今佛道论衡》《续高僧传》《释氏略谱》《释迦方志》《大唐内典录》《三宝感通录》等作品,皆为后世治学者之指南。 (概述图片来源:《道宣律师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