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者的定义:1.一般特殊教育学者对语言困难所作的定义: a.沟通:是思想、信息或概念的交换。它可以是非语文的,可透过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来传达,沟通的必备条件是一位输出者、一项讯息和一位接收者。只要输出者能正确且完全传达自己的讯息而且接收者也能完整的了解这项讯息即可算了已达到沟通的意义与目的了。 b.语言:是一套既定的符号或文字以系统性的口语产生,用来作为人类表达、接受讯息的工具。 c.说话:是以有声或口述的方式来表达语言,作为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方式称之为说话。 说话的产生包含下列四个过程: (a)呼吸作用制造发音的能量。 (b)发声是透过声带的震动制造声音。 (c)共鸣是让声音有独特的特质,以便辨认发声者。 (d)清晰的声音是口与舌的动作制造出说话的音素。 以上这些过程中任何一项受到损伤都会导致语言异常,但未必会干扰到语言的学习或阅读、书写。若是听力丧失也会造成语言异常,如果一个孩子无法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他便很难开口说话。沟通异常是指在说话和语言两方面都异常,说话异常是指语音的清晰度或流利度异常,语言异常是指对语言符号系统的了解困难即听说读写的能力发展受到损伤。 d. Dore对语言异常的定义是:它并非由其它障碍所引起的异常(如听障、智障、性格异常)。(Kirk、Gallagher & Anastasiow,eighth edi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