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店屋里面属于私人领地,但是五脚基却属于公共区域,这一想法由斯坦福莱佛士爵士(Sir Stamford Raffles)于1822年在新加坡首个城镇规划中提出。 在新加坡早期的历史上,店屋是具有工具性功能的社会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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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孩死后不上百年,据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莱佛士爵士(Sir Thomas Stanford Raffles)便在新加坡登陆,竖起米字旗成为大英帝国的领土,应验了那小孩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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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新加坡殖民地的莱佛士爵士(Sir Thomas Stamford Bingley Raffles),其秘书文西阿都拉(Abdullah Munshi)如此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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