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绒针织品(FZ/T 73009-2009)》是对FZ/T 73009—1997的修订,与FZ/T 73009—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技术要求中增加产品安全性要求(本版的3.1);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二等品,取消三等品(1997版的3.2,本版的3.2);纤维含量允差改为按FZ/T 01053标准执行(1997版的3.3,本版的3.3.2);增加羊绒纤维平均细度考核指标(1997版的3.3,本版的3.3.2);顶破强度中增加精梳高支产品考核指标(1997版的3.3,本版的3.3.2);将松弛收缩改为松弛尺寸变化率(1997版的3.3,本版的3.3.2);将单件重量偏差率改为按供需双方合约规定(1997版的3.3,本版的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