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消防部队成立于1888年,最初仅承担灭火工作,二战后开始承担交通事故等灾害的救援任务。1989年4月15日,新加坡政府将消防部队与民防部队合并,称新加坡民防部队,隶属内政部,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新加坡民防部队总部下设“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Fire Safety & Shelter Bureau),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监督管理。 防火安全与防空壕署下设“设计图纸审批与咨询处”、“执照与执法处”、“防空壕处”和“策划与检讨处”等4个处。其中,设计图纸审批与咨询处主要负责审核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