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全市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和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对乡村公路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四)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及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驾驶员培训、车辆租赁、车辆技术、机动车维修检测、汽车配件销售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治理公路、道路“三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