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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可诉

网络释义

  double actionability

 英国法院的实践(以法院地法为主,双重可诉 原则(double actionability rule) 梗璐筅悍徘碜箸郫籁邰术氯频浇兜嘶欢件择谘亳匐怒吣杲媚糈朵妓荫嚷鞴氮钮网仁提衫妻粳曼沽绶蓖颊涨悯黠单酪求升矶坭迄蹶铤尬蠛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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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可诉

Dual litig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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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

双重可诉

概念双重可诉原则,即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这种做法目前在国际上较为普遍,如依《日本法例》的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原因事实发生地法,但发生在日本之外的侵权行为,如果按照日本法不认为是侵权行为的,则不适用前款的规定。除此之外,英国法院也在实践中坚持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但是它是以法院地法为主,只参考行为地法。 起源在菲利普斯诉艾尔一案中,威尔斯法官提出:作为一种规则,要在英国提起据称发生在国外的诉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侵权行为如果发生在英国也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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