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γ远距治疗室(简称治疗室,下同)的总体布局和设计中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治疗室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足否可使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16351医用γ射线远距治疗设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居留因子occupancyfactor(T) 表示某区域人员居留的程度。工作负荷乘以此因子,以对其区域当源处于工作位置时作为居留程度的修正。 3.2利用因子usefactor(U) 即有用线束的方向因子,是指有用线束射向某特定墙壁的时间比分。 3.3工作负荷workload 指γ源的使用程度。 3.3.1有用线束的工作负荷(W) 指距γ源1m处有用线束1周的空气比释动能。 3.3.2泄漏辐射的周工作负荷(W1) 指距γ源1m处泄漏辐射1周的空气比释动能。 4总体布局 4.1治疗室可单独建造,也可以建在建筑物底层的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