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theory)是一种以现代经济学分析民主立宪制政府的各种问题的现代性的学科,传统上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对此更为普遍的称呼则是政治经济学,但应该注意这不可和马克思主义对这词的定义混为一谈)。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它类似的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公共选择理论也采用许多不同的研究工具进行研究,包括了研究对效用最大化的局限、博弈论、或决策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式很大一部分是根基于实证分析的方法上(这是什么);但却是将此作为研究规范(这应该是什么)的工具,以探索问题的所在点、并研究如何在宪政体制内改善这些问题。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主要公式之一是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出自从有限的可用手段里挑选达成目标的途径。另一个研究目标不同、但却有相同研究公式的学科则是实证政治理论(Positivepoliticaltheory)。而社会选择理论(Socialchoicetheory)也是一个相关联的研究领域。 公共选择理论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兴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