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信用证是凭光票付款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不要求汇票附任何货运单据。光票信用证可使用在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两方面。①贸易结算。光票信用证可使受益人在装运货物以前先开具汇票收据,这种信用证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预支信用证。另外还有一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由开证银行授权通知行凭受益人开立的光票先行垫付一部分货款 (有时可能是信用证的金额),然后于货物出运后凭货运单据交垫款的通知行议付,向开征行收回全部货款后扣还垫款和利息。之所以称为红条款信用证,是因为该授权垫款条款最早都打成红色,但现在大多以黑色打字代替。这个条款是开证行应申请人特别要求加注的,其措词视要求内容而定,垫款行应根据规定执行。如垫款后受益人未能按信用证规定如期装运并提交有关货运单据以归还货款,垫款行有权要求开证行偿还垫款本息。同样,开证行也有向信用证申请人追索的权利。②非贸易结算如旅行信用证,也是一种光票信用证。施行信用证用于旅行者支付旅费杂费,它的特点是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同是旅行者本人。该证由旅行者亲自携带出国,可以在任何外国银行柜台上当面鉴发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 (光票),由此提取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