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布朗是1926年生於宾夕凡尼亚州的匹兹堡(Pittsburgh);八岁便开始了正规的音乐训练,研习钢琴。在念高中时,他已是位技巧熟练的钢琴家,但想到贝斯应比钢琴来得容易演奏,布朗遂开始不看谱演奏,不久便在城里四处职业演出。高中毕业后,布朗加入吉米'因士利六重奏团(JimmyHinselySextet),并与该团巡回演出六个月。次年他加入史努昆'罗素(SnookumRussell)的乐队,在今美较大的俱乐部演奏。他在二十岁时离开了罗素的乐队,在纽约市以自由艺人展开他的音乐生涯。 雷'布朗的才华早先传到了纽约,因此才一抵达纽约,迪基'葛利斯比(DizzyGillespie)便邀他在一场预演中演奏,迪基'葛利斯比对他的演奏印象极其深刻,遂雇用了他。再接下来的两年中,雷'布朗便在迪基的乐队中演出与查理'帕克(CharlieParker)及巴德'鲍威尔(BudPowell)共事他与迪基'葛利斯比共事的经验,将他带到了全世界,不断地演奏、学习,并创作他自己的音乐。1948年,雷'布朗离开了迪基的乐队,与汉克'琼斯(HankJones)和查理'史密斯(CharlieSmith)成立了自己的三重奏团。